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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法学会开展“纪念《国旗法》颁布施行30周年”暨爱国主义法治教育入校园活动

作者: 更新时间: 2020-09-1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维护国旗的尊严,进一步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国旗法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国旗的认识和增强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9月18日,江宁区法学会联合江宁区司法局、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美丽乡村普法服务中心等单位,在江宁区将军山中学报告厅举行江宁区爱国主义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暨“纪念《国旗法》颁布施行30周年”启动仪式。活动由江宁区将军山中学王洋副校长主持,江宁区依法治区办郁鹏副主任、江宁区法学会吕长富副会长等领导及该校七、八年级师生100余人参与活动。

活动中,将军山中学王校长向同学们介绍了本次爱国主义法治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实施情况;依法治区办郁主任从《国旗法》的基本内容出发,强调了对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法治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指出,国旗代表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广大青年学生要树立国旗意识和国家观念,自觉维护国旗尊严,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江宁区教育局杨科长阐述了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并结合区内学校的实际,对下一步教育系统开展系列爱国主义法治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法学会吕会长代表活动发起方向江宁区美丽乡村普法服务中心理事长授旗,标志江宁区爱国主义法治教育进校园暨“纪念《国旗法》颁布施行30周年”活动正式启动。

启动仪式结束之后,普法服务中心的志愿者为学校师生开展了《国旗法》专题知识讲座,并组织学生学习了《民法典》相关内容。

此次活动,在学生们中进一步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引导青少年爱党、爱国、热爱社会主义,激发起学生们参与活动的热情,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努力学习,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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