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中院、团市委、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开展的“正苗工程”20周年主题帮教活动中,秦淮法院刘浩冬法官审理的一起惩戒校园欺凌的刑事案件入选“正苗工程”20周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在这起典型案例的审判过程中,对引发欺凌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法官考虑到其两次纠集他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将被害人打昏在地,并强行取走手机和现金,对被害人心理和身体均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秦淮法院依法判处主要责任人实刑,对其他参与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被告人判处缓刑。该案遵循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寓教于判”,发挥了刑罚惩罚、教育的双重功能,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帮助一个孩子,就是帮助了一个家庭”,未成年人保护关乎孩子的未来和家庭的希望。秦淮法学会联合区政法各单位,多年来一直秉持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扎实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突出预防,有效压降青少年犯罪。坚持“事先预防优于事后挽救”的理念,以社区、学校为主阵地,打造“青春与法同行”“法护少年”等特色法治教育品牌,“三官一律”常态化进入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共组织了6场“模拟法庭”,8个学校、9个社区,近800名学生参加。同时,在辖区范围内建立了3个“青少年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实质化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增强校园法治氛围。

二是突出关爱,营造和谐家庭环境。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前移至化解家事纠纷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家庭矛盾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伤害,在社区建立“护家先锋岗”,关爱社区“监护缺失”少年,合力处理社区家庭矛盾,及时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成立全国首家“家事诉讼危机干预中心”,从源头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在家事案件中及家事执行程序中推广适用“亲职教育”,帮助教育父母正确处理亲子关系。

三是突出感化,将教育贯穿审判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创新“寓教于审”工作法,开展教育感化。2021年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秦淮政法各单位结合涉少案件的特点,探索前置电话沟通、线上视频调解、互联网法庭等方式,保持审判工作不停摆。同时,对涉案青少年进行关护,通过法庭教育环节,帮助他们认清错误,重新起航。
“少年强则国强”,秦淮法学会将发挥自身优势会同政法各单位,继续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打造青少年维权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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