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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长“上课”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秦淮法院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作者: 更新时间: 2022-07-13 文章来源: 南京市法学会 浏览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家庭教育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新时代,如果有些父母不能依法带娃,甚至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怎么办呢?

近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秦淮法院少家庭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中,法官给父母“上课”的故事。

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原、被告离婚后,原告作为非直接抚养人,却未经被告同意擅自带走子女并拒绝将其送回,致使子女学前教育中断。

原来,原告在离婚后,原本定期探望孩子,但在2020年前后听到传闻,被告对外欠了很多钱,并实际发现是被告的母亲在照顾孩子,几次探望中,孩子也表示喜欢跟着原告,不希望回到被告处生活。这些都加深了原告的担忧,因而有了前述行为,并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在审理中,法官发现,由于双方缺乏沟通,产生了很多误解;同时,被告在日常教育过程中,也存在亲自陪伴不足,未能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等教育欠缺情形。

了解相关情况后,秦淮法院少家庭顾荣荣法官当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向双方下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双方在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家庭教育环节中,顾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释明树立良好家风,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加强亲子沟通,亲子陪伴的法律要求和重要意义。并特别指出,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随后,采访中少家庭庭长朱教莉表示,通过法官的努力,《家庭教育指导令》真正起到了作用,法院判决后,原告也主动将孩子送回了被告身边。法院后续会对孩子的母亲如何进行监护、如何实施家庭教育,通过家事调查员制度来进行后续跟踪,给孩子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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