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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法学会“百果园”工作站开展“民法典”专场咨询活动

作者: 更新时间: 2022-09-23 文章来源: 南京市法学会 浏览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9月22日下午,鼓楼区法学会“百果园”工作站法律实务专家专题咨询会按期举行。本场咨询会由江苏江左律师事务所马苏茜律师围绕“民法典——物权编”主题开展专场解答。对于居民提出的电梯维修资金使用问题,马律师重点围绕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进行释疑解惑,民法典明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对于物业纠纷,业主与物业公司尽量争取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或者通过投诉、提起诉讼或者提交仲裁机关仲裁等途径解决。相信通过马律师等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点滴付出,聚少成多,必将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助推辖区社会治理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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