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栖霞区法学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栖霞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俞正东主持,来自区级机关、驻区高校、律所、企业等共计33名理事会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主要向理事会说明了第一届理事会人员变动情况,报告了区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并回顾了第一届理事会的主要工作,对做好今后五年的法学会工作作出部署。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栖霞区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议程(草案),并就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征求意见稿),南京栖霞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副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等文件进行了修改确定。
栖霞区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积极谋划推动“十四五”时期法学会工作发展,在强化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把全区法学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服务和推进法治栖霞建设再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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