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预付式消费广泛存在健身、教育培训、美容、娱乐等行业领域中,融入了我们日常生活消费,随之而来的经营者跑路、维权难、退款难等问题偶有发生,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损害市场经营秩序。
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就适用范围、责任主体认定,合同的解释、效力和解除,预付款的返还和赔偿责任、“卷款跑路”的责任,经营者提供其控制证据的责任等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平衡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为预付式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江宁区法学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预付式消费领域问题,结合《解释》内容编制了《以案释法宣传册——预付式消费纠纷特辑》,收录“赠课不纳入退费?赔!”等8个日常生活易“踩坑”的典型案例,以期通过叙述简明、图文并茂的方式让群众在“吃瓜”中收获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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